1、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稱為人力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大特點:勞動關系與用工關系相分離。
次有人把勞務派遣和勞務分包的區別,這么清楚!真的太好懂了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網絡招聘的本質是依托信息撮合,賺取流量買和賣的差價。對于勞務公司而言,在勞動力紅利時期,增量的獲取成本低,還沒把精力放在留存上。
現在不同了,從58上新獲取一份藍領簡歷的成本是40塊,只是買了一串電話號碼,保證接通率但不保障意向匹配程度,如果不能放入人才儲備池里持續跟進服務,CAC(獲客成本)居高不下,從單個勞動力身上賺取的LTV(生命周期總價值)是一次性的短暫服務。
運營技巧與方式方法上,我們推薦向“日記”、“孩子王”學習,跨界選擇參考對象,把內部基于私域流量池的運營模式精細化。勞務公司把“人力資本”電商化,從“服務交易”延伸出“勞動力交易”,狠抓獲客-留存--轉化一整套完備的數據運營體系。
《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過審議;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摘錄第五章第二節勞務派遣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法律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接近退休年齡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性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單位依法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優先保留以下人員,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第42條單位不得依據40條,41條的規定與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員工。
單位是讓你自己主動辭職,而且你自己主動寫報告辭職的話,維權是比較被動的。
如果是你單位讓你主動辭職的,你可以拒絕辭職,如果你自己主動辭職的話,有無補償,要看你辭職的原因,如果你辭職報告寫的是因自身原因辭職的話,你是沒有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