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個特點:一是其科學性,涉及多學科,如土壤、地質、林業、農業、水利、法律等。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條件的差異和當地經濟水平、土地利用、社會狀況及水土流失現狀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三是其綜合性,涉及財政、計劃、環保、農業、林業、水利、國土資源、交通、建設、經貿、公共安全等諸多部門,需要通過大量的協調工作,爭取各部門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四是其群眾性,必須依靠廣大群眾,動員千家萬戶治理千溝萬壑。3)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評價研究:建立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評價指標,分析評價指標與徑流量、土壤侵蝕量的定量關系,達到評價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目的。
效益計算 :采用有無措施或增減措施后在時空方面的對比。為實現科學管理和國家決策要求,必須客觀地、定量地認識和評價水土保持的全方面和單項問題,揭示水土保持的基本情況與動態變化、水土保持的成效與進展,水土保持的潛力與展望。總效益是各項效益的融合,研究分類效益及其間的相互關系應是主要內容。生態環境既是總效益的一部分,也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分析研究與不同生態環境相適應的社會經濟效益,具有現實意義。在監督管理方面,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全方面落實,近10年來全國共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34萬個,生產建設單位投入水土保持資金4000多億元,減少水土流失量20多億噸,人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經濟既是各類措施的物質基礎,也是國民經濟發展和構建小康社會的必要條件。
水土保持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水土流失狀況、水土流失類型區劃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標、任務和措施等。水土保持規劃包括對流域或者區域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作出的整體部署,以及根據整體部署對水土保持專項工作或者特定區域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作出的專項部署。水土保持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資源規劃、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等相協調。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應當征求和公眾的意見。總效益是各項效益的融合,研究分類效益及其間的相互關系應是主要內容。
對生產建設活動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應當進行分層剝離、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減少地表擾動范圍;在生態修復方面,全國有1250個縣出臺了封山禁牧政策,累計實施封育保護面積72萬平方公里,使45萬平方公里生態得到初步修復。對廢棄的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存放地,應當采取攔擋、坡面防護、防洪排導等措施。生產建設活動結束后,應當及時在取土場、開挖面和存放地的外露土地上植樹種草、恢復植被,對閉庫的尾礦庫進行復墾。在干旱缺水地區從事生產建設活動,應當采取防止風力侵蝕措施,設置降水蓄滲設施,充分利用降水資源。